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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鸭灌局水管体制改革人员竞岗及分流安置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09-08-06 点击:

按照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人[2002]5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8]10号)及南阳市编委对鸭河口灌区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人员竞岗及分流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08]123号)

等精神,结合南阳市鸭灌局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参加改革的人员范围

南阳市鸭灌局局机关及白桐、鸭东干渠管理站和鸭灌水利试验站,截止2008年10月20日前所有在编在册人员。

二、基本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择优的原则。

(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以岗定人、用人所长的原则。

三、竞争上岗办法

(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委考核确定。

(二)现任正科级领导干部(含科级领导班子成员)止2008年12月31日达到54周岁,副科级领导干部达到53周岁,不再担任现职,改任非领导职务。

(三)达到改任非领导职务年龄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竞争上岗,其他科级干部全部参加竞争上岗(达到提前退休条件且申请退休的除外)。竞聘落选的科级干部保留档案工资待遇,分流到相关企业。

(四)其他人员己签订的人事聘用合同一律终止,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竞争上岗。

(五)进行竞争动员,而后根据个人申请确定提前退休人员和自愿分流到经营企业人员。

(六)所有参与竞争上岗的人员都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并结合工龄、职务(职称)、学历、获奖、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等因素,综合评价所得分值。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在所批编制岗位限额内录用聘任。

(七)公开竞争实行百分制评分,其中资格审查25分,民主评议25分,考试50分。

资格审查评分标准: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得4分;大专得3分;中专得2分;高中(技校)得1分;初中以下不得分。(学历审查以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为准)

(2)职务、职称、技术等级:高级得6分,中级得4分,助理级得3分,员级2分,一般人员1分;正科级5分,副科级4分,科员3分,办事员2分,一般人员1分;工人技术等级:技师4分;高级工3分;中级工2分;初级工1分。(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以最高分为准。)

(3)工龄:25年以上(含25年)得10分,20-24年(含20年)得9分,15-19年(含15年)得8分,10-14年(含10年)得7分,9年以下得6分。(工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4)近四年年度考核连续四年优秀得3分;有三年优秀得2分;有两年优秀得1分,有一年优秀得0.5分(以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考核结果为准)。

(5)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得2分;获市厅级奖励得1分;获县级(含县级)以下不得分。(获奖以原件或红头文件为准;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前。获多项奖励不重复计算,只以最高级别核算分值1次。)

民主评议评分办法:按照参加民主评议的总人数核定竞争者的有效推荐比率,再按照比率核定分值。

笔试及录用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市水利局及改革单位搞好配合工作。

四、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条件及方法步骤

(一)基本条件

1.本职位所需要的组织领导能力。

2.相应的文化水平、业务能力。

3.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

4.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5.竞聘范围为上级组织部门批准的科级干部。

6.年龄条件:截止2008年12月31日,正科级不超过54周岁,副科级不超过53周岁。

7.身体健康

8.竞争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方法步骤

1.公布所有科级干部职位数及相应的任职条件。

2.凡符合条件参与上岗竞争者到局水管单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并填写服从组织分配承诺书。局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按照“上岗资格条件”对其审查,对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民主评议。由各单位按三分之一比例选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与中层三分之二代表和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当场对竞选者进行民主评议(领导班子的有效票多于其他代表的票数)。代表产生由聘请的上级监督人员当场在单位全体职工中分别随机抽取职工代表和中层代表。民主评议后,由监督人员当场计分并公布结果。

4.在竞争选手中,依据对每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编制部门确定的职位进行录用聘任,录满为止。若出现空缺时,体改后根据工作需要,由局报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再进行竞聘。

5.局党委根据竞争上岗后的实际得分,结合职位任职需要,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报市水利局党委及市委组织部门备案审批后,办理聘任手续并予以公布。

五、一般工作人员竞争上岗条件及方法步骤

(一)基本条件

具备所选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方法步骤

1.公布岗位和相应任职资格条件。

2.竞争上岗人员到局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并填写服从组织分配承诺书,每人只可申报一个岗位,一次申报机会。局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按照“上岗资格条件”对其审查,对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3.民主评议。(与科级干部民主评议相同)

4.局党委根据竞争上岗人员最后综合得分和所报单位与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单位分岗位在所批编制岗位限额内确定录用聘任人选,并进行公示。

5.局机关和三站所申报岗位空缺时,从未被定岗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条件且服从调剂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满员为止。

六、分流人员办法

(一)提前退休。根据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有关政策规定,2008年10月20日前在编在册的正式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止2008年12月31日前工作年限满30年的可申请提前退休(只有一次机会),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提前1年以上退休的,增加1个档次的薪级工资。凡不参加竞争上岗或没有竞争到事业编制岗位的人员,全部分流到经营单位工作。

(二)工作人员可自愿不参加竞争和笔试,直接申请到经营单位工作。

(三)因病退休、退职。符合因病退休、退职的职工,按现行政策办理有关手续。

(四)对分流到企业的2008年10月20日前在编在册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参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从所在企业经营收入中解决。今后新进企业人员,按企业标准执行。

(五)鼓励分流人员走向社会自谋职业,愿意自谋职业的职工,按照工作年限发给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准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执行。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后,单位不再为其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档案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社会保险等费用按国家及我市对自谋职业人员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七、组织领导和组织纪律

(一)本次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人员竞争上岗工作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协调,市水利局及相关单位配合。灌区体制改革及竞争上岗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市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二)此次灌区体制改革政策性强,且牵涉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多做正面宣传引导,杜绝矛盾上交。

(三)每位干部职工都应积极支持和投入到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中来,对因条件限制或其它情况而未能竞争上岗的人员,应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否则按自动辞职处理。

(四)每位干部职工都应识大体、顾大局,讲团结、讲正气,共同努力顺利完成灌区体制改革任务。

二00九年一月七日

主办单位:南阳市鸭河口灌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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