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鸭河口灌区关于划定白河大占头拦河闸等5座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线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鸭河口灌区的管理与保护,保障灌区安全有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划定白河大占头拦河闸等5座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现公告如下:
南阳市鸭河口灌区白河大占头拦河闸等5座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表
水闸名称 | 所在河流 | 管理范围 | 保护范围 |
白河大占头拦河闸 | 白河 | 上下游:上、下游各200米 左右岸:原白河河道管理范围线 | 上下游:管理范围线外延200米 左右岸:管理范围线外延200米 |
白桐干渠大占头进水闸 | 白桐干渠 | 上下游:上、下游各100米 左右岸:渠道背水侧坡脚外延5米 | 上下游: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 左右岸: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 |
白桐干渠白条河泄洪闸 | 白条河 | 上下游:上、下游各100米 左右岸:原白条河河道管理范围线 | 上下游: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 左右岸: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 |
白桐干渠白条河防洪闸 | 白桐干渠 | 上下游:上、下游各100米 左右岸:渠道背水侧坡脚外延5米 | 上下游: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 左右岸: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 |
白桐干渠社干口节制闸 | 白桐干渠 | 上下游:上、下游各100米 左右岸:渠道背水侧坡脚外延5米 | 上下游: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 左右岸:管理范围线外延100米 |
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1、侵占、破坏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2、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供水、航运的物体;3、进行爆破、打井、取土、建窑、葬坟等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4、未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5、未经批准或不按照批准的作业方式开采砂石、砂金等;6、围垦水库和擅自开垦土地;7、擅自启闭闸门,扰乱工程管理。
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挖坑、打井、建房、建窑、钻探、爆破等可能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
附件:南阳市鸭河口灌区白河大占头拦河闸等5座水闸管理与保护范围线布置图(注: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南阳市鸭河口灌区白河大占头拦河闸、白桐干渠大占头进水闸管理保护范围线公示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