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发布2019年第1号总河长令
4月30日,南阳市第一总河长、市委书记张文深,南阳市总河长、市长霍好胜签发2019年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全市各级河长切实发挥职能,全面落实河长巡河,促进打击河湖非法采砂“雷霆”行动百日攻坚取得扎实成效。
总河长令指出,全市各级河长要迅速行动,切实发挥组织领导职能,强力推进打击河湖非法采砂“雷霆”行动百日攻坚。要按照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要求,对省市交办和县市区排查发现的河湖非法采砂和“四乱”重点问题,逐一排查,挖出黑恶势力和保护伞,落实整改措施,保证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加强对国有砂石公司的监管指导,督促落实开采点现场管理制度,保证规范合法采砂;进一步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内滞留的采砂、筛砂、洗砂船只和机械,平复河湖岸线,着力解决“河不像河”的问题;加快完善以河长制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和综合执法机制。
总河长令要求,市级河长要督促县市区加快推进河湖采砂“国有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5月底前,要全部落实三项工作,一是以富砂河湖(段)为重点,布设高清监控探头,县级建立数据中心,做到实时监控、集中管理;二是加强对国有砂石开采经营公司的监管,在国有开采点设置明显公告标识,推行开采、堆放、运输、销售等全过程智能化监管;三是尚未成立国有砂石公司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保障当地市场砂石供应。
总河长令明确,要全面落实各级河长巡河任务,要求河长巡河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打击非法采砂、囤砂、洗砂、运砂等为重点,以清“四乱”和防治水污染为主要内容,及早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市级河长每半年巡河不少于1次,县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不少于1次,乡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日常巡河;重点河段和重点时段加大巡河频次。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各级河长负领导责任,相关部门负监管责任”的责任体系,保持对河湖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第一总河长、总河长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上阵,河长要加强领导、一线指挥、检查督导,河长办要积极协调、周密组织、跟踪问效,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联合执法,进一步完善“三员”管理机制,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尽快实现“河长治”目标。对不认真履职,造成工作损失的,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