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鸭灌局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一)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所有车辆的统一调配、管理、使用。统一建立车辆档案,对每辆车用油、维修、大修、行程、安全等实行登记管理。
(二)车辆使用范围
1、局领导工作用车。
2、科长及科长以下人员外出,除重大应急公务外,一律不予派车。市内公共交通、出租车费一律不予报销。
3、老干部用车、机关干部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有急病特殊情况用车,经批准,办公室给予派车。
4、外单位借车,如情况特殊需经局长或分管办公室领导 同意方可出车。
5、因灌区重要工作如大规模检查,或外地客人来南阳参观、考察以及上级领导来灌区检查指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优先保障用车。
(三)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凡按规定需要用车的,应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办公室按先后顺序和紧缓程度调度车辆。除局领导工作用车外,车辆使用范围内的其他人员工作用车,必须经其主管局长或分管办公室领导签字审批,方可派车。
(四)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制度。车辆需维修时,由司机向主管主任说明维修项目,主管主任认真检查。本着节约开支、能修不换的原则,车辆司机编制车辆报修单,小车班班长审核把关,修理费在600元以下的项目,经办公室主管车辆主任初审签字后,送办公室主任审批;6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还须报局主管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向定点维修厂下达维修通知,车辆进厂维修。
(五)车辆在修理厂维修时司机到厂监督,修复后认真检查,试车合格后向厂方签字。
(六)修理费的结算由厂方提供各车维修单,交主管主任审查签字后,按审批程序签批报销。
(七)加油管理。车辆加油实行微机卡加油,一车一卡,卡与车号对照;车辆用油与行车里程要保持吻合。
(八)司机上班期间应坚守岗位,在小车班待命,严禁私自出车。所有车辆出车回来在下班前未安排出车任务一律入库,非经办公室同意,不准外停,否则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责任自负。